【垃圾分类】2017年,海口市列入全国首批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2020年7月,海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从提升源头分类实效、配套完善分类运输装备、增强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8月1日起,海口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街道实行强制垃圾分类,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市园林环卫局组织配置分类投放设施,在建城区4228个居住小区和公共机构中,全部配备分类垃圾桶,覆盖率100%;配备22辆可回收物运输车,5辆有害垃圾运输车,85辆厨余垃圾运输车,348辆其他垃圾运输车,74个垃圾转运站,建成4个有害垃圾暂存点。在全市各类区域不同场所配备4081名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比例96.5%。
至年底,海口市日产生活垃圾5003.55吨,其中可回收物回收量1100吨/日、占21.98%,有害垃圾分出量0.55吨/日、占0.01%,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分出量493吨/日、占9.85%,其他垃圾量3410吨/日、占68.15%。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出量占比较上年有较大提升,其他垃圾量占比明显下降,呈现“三升一降”的趋势。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可回收物约1100吨/日,厨余垃圾(含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量约493吨/日,资源化利用率31.84%,提升1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