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2020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海口市633件转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海口市牵头32项,其中1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事项海口市落实并持续开展,27项完成整改并销号,4项完成待销号。制定《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行动方案》,督促各区、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和时间节点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第二轮910件转办件全部完成办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海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精神专项整改方案》中海口市牵头、整改期限为2020年底的事项共12项,完成11项;1项无法按期完成,为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第136项2020年底辖区内城镇内河(湖)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根据12月监测数据,海口市30个城镇内河(湖)水体水质未全面消除劣V类,未达到整改要求。做好海南生态百日大督察整改工作,按照督察组要求,配合开展个别谈话、座谈、点位核查,并按时提交两批调阅资料清单;编制工作简报8期;省督察组共移交四批18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组织开展15批共423件省督察转办件办理工作,全部办结。
(市生态环境局 姚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