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2020年,海口市落实学前贫困家庭幼儿教育资助金资助4096人次,发放266.24万元。“三免一补”落实工作投入资金2.49 亿元,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补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376.5 万元、受助学生5471人次;资助建档立卡等四类非寄宿生12554人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318.1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1~7级残疾学生2520人次,补助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124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3750人次372.75万元,免除1516人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112.52万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2880人次,发放金额287.9万元,免学费项目资金4601.01万元,特困生免住宿费23.64万元。完成2020年贫困大学新生资助活动(爱心助学活动和计生奖励项目),爱心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104人52万元,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大学新生奖励5人2.5万元。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向3374名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2428.61万元。完成各学段的教育精准扶贫特惠性资金发放,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学生发放特惠性资金13336人次1665.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