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海口市卫健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海口市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标准,加强项目服务工作培训,通过当地电视台、公交车广告、讲座、展板、折页、海报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宣传,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2020年度项目绩效考评,通报并督促整改,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挂钩。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标准人均65元,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1.4亿元,全部下拨至4个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212.34万人,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五保”人口全部建立健康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