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监督】2020年,为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口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海口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主要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是否健全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是否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病因追踪制度、疑似病人隔离观察制度、痊愈病人返校核查制度,以及疫情报告制度等;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个人防护用品、红外额温计、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情况;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全校师生疫情健康档案,每日开展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观测,测量体温,重点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9月,中小学校秋季开学后,市卫生监督机构深入持续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