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海口市整合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政策覆盖所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所有参保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度5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度250元。全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5.2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88亿元,支出18.36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935.38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住院人数、门诊特病人数分别为6.4万人、2.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