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准入审核及实施保障】2020年,海口市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力度,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指导督促各区开展公租房房源使用检查工作,共清退收回公租房房源86套。扩大公租房保障及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完成公租房住房租赁货币补贴发放7259户、2222.7万元。政府统筹建设保障性住房申请7521户,审核通过4067户。其中,低收入公租房申请21户,审核通过14户;公租房申请7500户,审核通过4053户。全年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00套。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出台《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编制《海口市人才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2020—2025)》,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公寓住房保障,在药谷人才房一期、国兴下洋瓦灶安居型商品住房及其他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内配建人才公寓,建设筹集人才公寓共202套(新筹建人才公寓房源154套,海旅人才公寓建成周转房源48套)。10月,海旅人才公寓全部安排中组部2019年、2020年两批选派来琼挂职干部人才入住使用。在海口市国兴大道、滨涯路省农垦中学等中心地段回购首批约100套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房源作为人才公寓;健全完善出台人才住房配套政策,出台《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土地供应、房源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管理等相关内容。起草《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海口市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安居型商品住房和高层次人才公寓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督管理等规定。其中,《管理办法》完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正在按程序征求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建厅意见;《实施办法》完成初稿。发放人才住房补贴,全市汇总7357人次、4538.35万元的住房补贴申请,核准拨付6480人次、3972.53万元,其中租赁住房补贴6252人次、3820.63万元,购房补贴228人次、151.9万元。
(市住建局 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