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835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5461个,增长154.89%;产业活动单位64015个,增加37901个,增长145.14%;个体经营户93348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74个,占27.0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10个,占16.81%;建筑业6293个,占10.7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586个,占52.04%;住宿和餐饮业16810个,占18.0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719个,占15.76%(详见表2-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4243个,比2013年末增加38856个,增长252.52%。其中,内资企业占99.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0.2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8%,私营企业占45.45%(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77011人,比2013年末增加197181人,增长34.0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17160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46715人,减少1910人,下降1.29%;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30296人,增加199091人,增长46.17%。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2232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5498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8382人,占12.66%;房地产业84391人,占10.86%;建筑业77157人,占9.9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3969人,占42.27%;住宿和餐饮业68978人,占31.0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3681人,占10.65%(详见表2-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数据不包含部门反馈的金融单位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36.1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5.3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94.6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5710.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4.1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95.85%。
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884.6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2.3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7.18%(详见表2-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