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774个,从业人员983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06%和12.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6%,零售业占53.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6.8%,零售业占53.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7.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4%。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6.2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91.68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9.0%和55.7%。负债合计92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9.57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31个,从业人员614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6.7%和60.6%(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0.9%。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3.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16.6%(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08.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9.8%。负债合计2192.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4.28亿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208个,从业人员2686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和3.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6.8%,餐饮业占63.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6.4%,餐饮业占43.6%(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3%,外商投资企业占2.5%(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0.0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5.56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和108%。负债合计150.1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1.56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74个,从业人员247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0.6%和40.1%(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4.8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5.6%。负债合计346.0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15亿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5486个,比2013年末增长16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65个,物业管理企业109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45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0.2%、90.4%和440%。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84187人,比2013年末增长74.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851人,物业管理企业43355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10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3%、84.4%和244.8%(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206.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46.6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87.4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05.9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0.1%,49.6%和72.1%。负债合计4550.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4.55亿元(详见表4-14)。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715个,从业人员613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49.7%和86.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2%,商务服务业占89.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6%,商务服务业占91.4%(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84.0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31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05.6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5.1%和242.2%。负债合计5848.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5.12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