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福利事业】 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2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7800元,全年为5838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老金3511万元。2020年,全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费提高至5520元/年/人,半护理人员提高至2760元/年/人,全自理人员护理费提高至1656元/年/人,其中,对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全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费按10020元/年/人标准发放,全年共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326万元。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政策,全年为2280多名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80万元,为1565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05万元。全年为55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42万元,为42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