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卫生监督】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相关规范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703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学校(含托幼机构)265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5份,提出整改意见900余条。培训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246人次、生活饮用水供管水人员137人次。对22所学校饮用水进行了采样检测,其中饮用水采样检测合格学校21所。
加强高考、学考、中考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2名,监督检查学校38所,其中高中学校5所,初中学校33所,书写卫生监督意见书38份,提出整改意见1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