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经济监督管理
二级目:物价管理
2018年,海口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涨幅较上年回落0.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2.1%)高0.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1.7%)高0.7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第9,位次比上年(第1位)后移8位。居民消费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全面上涨。衣着领涨八大类,上涨5.8%,其余分类涨幅在3%以上的有交通和通信、医疗保健、居住,分别上涨3.8%、3.3%、3.2%,同时,教育文化和娱乐、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食品烟酒分别上涨2.3%、2.3%、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