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海口市发改委(物价局)制定出台《海口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根据海南省水务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2018年度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海口市结合各区实际情况,确定改革试点面积为366.67公顷,比省下达的333.33公顷增加33.34公顷。分别在4个区进行改革试点,其中,秀英区138.67公顷,在东山镇岭北水库灌区;龙华区54.67公顷,在龙泉镇美仁坡村委会定文村;琼山区133.33公顷,在三门坡镇铁炉水库灌区;美兰区40公顷,在三江镇茄苪村委会福宝村和大致坡镇美桐村委会、崇德村委会。聘请第三方成本监审机构做好海口市试点灌区农业水价的成本监审工作。加快推进试点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上半年着手组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灌区计量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的建设,各区政府委托设计单位对试点灌区进行实地勘察,编制计量设施配套建设方案,估算总投资约2700万元。6月底和7月中旬,两次组织对各区试点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不断优化实施方案,8月6日出具各区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各区正在办理实施方案概算审批手续。做好宣传引导,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水利法律法规及改革方面的配套制度,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及完成时间节点,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市委督查室重点督办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