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经济监督管理
二级目:物价管理
2018年2月、3月,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分别为3.9%、3.3%,达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启动条件,海口市启动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补贴资金218.424万元。
(唐甸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