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沿革】秦朝时琼山地属象郡边陲。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属珠崖郡(郡治在琼山境内)玳瑁县;汉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属合浦郡朱庐县;汉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改为珠崖县;三国时期东吴赤乌二年(239年),恢复改称朱庐县。隋朝大业六年(610年),属崖州颜庐、舍城两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废颜庐归舍城县。贞观元年(627年),废舍城县,改置琼山县。贞观五年(631年),海南岛设琼州,州治位于琼山县内(今旧州镇)。宋开宝四年(971年),琼州州治移至琼山府城镇。明代起,琼州升格为琼州府,府治仍在府城。自唐贞观五年(631年)至中华民国初年的1300年间,琼山一直是海南岛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26年,琼山县辖海口所析出设置海口市政厅,1929年年底改名市政局,1931年2月,撤销海口市政局,其属地复归琼山县。1950年4月23日,琼山县解放。1950年6月,由琼山县析出6个乡镇设立海口市。1958年12月,琼山县并入海口市。1959年10月恢复设立琼山县。1994年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琼山县设立琼山市(县级)。2002年10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琼山市,并入海口市重新进行区划调整。2003年1月1日,海口市琼山区正式挂牌成立,区委区政府驻府城街道,2019年10月将办公地迁至滨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