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服务】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三穗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接待工作,执行接待工作审批制,增强节约意识,做到“有利公务、杜绝浪费”。严格按照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活动不提供任何酒水。全年完成接待任务54次629人,其中省部级接待11次200人(含协助接待5次82人),地厅级接待43次429人(含协助部门接待9次185人)。强化物业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管理效能,提升物业、保洁、绿化、会务等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对行政中心进驻单位照明灯具、门锁等进行更换、维修服务230次,会议服务232场次,签订行政中心绿化、中央空调、电梯维修保险合同,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全面推进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72.61千克标煤,人均水19.16立方米,人均电458.03千瓦时,较2019年上升12.59%。严格办公用房监督和公车管理,牵头统计汇总上报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情况,完成全县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直报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实现全县办公用房权属、配置、使用、维修等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规范使用。完成县级机关保留公务用车汇总统计工作,完成公务出行保障任务300多次,平台车维护保养26次,为参改单位办理控购手续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