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 牢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奋斗起点要求,以久久为功的工作态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妥善办理涉贫案件,对涉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诉11人,向9名涉农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帮助农民工讨薪,为13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3.5万元。持续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在继续增派力量、投入资金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基础上,主动协调社会力量捐赠“爱心资金”支持帮扶村发展。7月,最高检咨询委员会一行到该院调研时,张少康委员点赞该院“办案敢担责、脱贫敢担当”。2020年10月,被州委州政府评为“黔东南州2020年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