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简化手续,及时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全年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刑事案件49件,民事案件69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31人次。
公证工作。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化解的作用,主动融入互联网经济,依托各类数据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共办理公证处办理公证187件,接待群众咨询327人次。无一例假证、错证和不合格卷宗,无赔偿事故发生。
律师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执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6月,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6件,同比上升5%,其中,民事案件52件,同比上升9%;刑事案件8件,同比下降20%;行政案件6件,同比上升20%。
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与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聘请协议报县司法局备案。搭建服务平台,加强行政效能,改善服务态度,为律师事务所落户三穗创造良好氛围,目前引进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进驻。全县96个村(社区)、49个县直单位部门、6个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均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县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