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全县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履责,积极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解工作。开展全县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全年共开展纠纷排查300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7件,调解成功230件,准确掌握纠纷隐患,力争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此外,在专业性、行业性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方面,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纠纷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机构。
社区矫正工作。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验训诫暨集中教育,并优化监管手段,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控能力,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人,依法解矫68人,受理法院、监狱和检察院等单位的委托调查函77份,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符合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的有48人,不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的有29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给予书面答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有77人,其中缓刑74人,假释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接收假释人员比例下降50%。
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完善台账和档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帮助他们安置和就业。同时,积极与全国各地的监狱或看守所做好重点人员的衔接接送工作。7月,建立一套监狱远程会见系统,让服刑人员和家属直接不出县就能面对面“见面”,通过亲属感化,让他们更好的改过自新。全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98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35人。
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摸排,做好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对象、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摸排工作,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工作,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在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中,无涉黑案件情况,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