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保培训
1998年,旗委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班、公务员培训班和函授大专班等班次上开设环保讲座课,培训185余人次,将环保课纳入结业考试内容。
1999年,旗委党校干训班及公务员培训班,把环保教育课纳入必修课程。
2000年,在党校举办的科级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村干部培训班、经济管理大专班等多个班次上开设了环保专题课,培训748人次。
2001年,举办企业和排污单位管理人员及司炉工环保知识培训班,培训60人。
2002—2006年,由旗环境保护局牵头多次举办领导干部、境内工矿企业、旅游景点、各类保护区负责人环保培训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产业政策、自然保护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2002年,在芝瑞镇举办石材加工行业环保知识培训班。在经棚举办“企业领导环保培训班”。在热水举办“生态保护培训班”,共培训240人次。党校的各类班次开设环保讲座。
2003年,举办矿山、石材、屠宰、建筑、供热等企业环保知识培训班,80余人参加。党校举办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设置环境保护课程,培训510人次。
2004年,在旗委党校安排了4次环保专题讲座,培训211人次。举办具有行业特点的各种学习班3期,对企业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
2006年,与旗委党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培训《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内容,参加培训200余人次。举办经棚镇大气治理及行风监督员座谈会,86人参加。
2007年,举办培训会议3期。
2010年,在热水举办为期2天的乡镇环保助理、信息员及企业环保人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农村牧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及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申报事宜》《排污收费制度》《污染源监察》《环境监测基础知识及验收监测》《环保信息写作基础知识》等6个方面,全旗14个苏木乡镇、开发区、办事处的环保助理、环境信息员和26家重点企业环保人员86人参加了培训。
2012年,举办工矿企业分管环境保护的领导、环保部长和各苏木乡镇环保助理培训班。主要内容有: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示范建设,水源地划分、调查评估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环境形势及任务。
2013年,举办全旗各苏木乡镇、各矿山企业环保人员培训班。以“两高”司法解释、专项资金项目申请等为重点内容。
2015年,举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学习培训班”,全旗各工矿企业分管环保领导、苏木乡镇分管领导、环保助理参加。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解读。
2017年,举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倍战律师授课,各苏木乡镇(街道办)分管环保领导、环保所所长,各保护区负责环保领导、环保干事,各企业分管领导和环保部长以及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