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支持引导代表撰写、提交建议意见,通过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听取并收集代表建议意见。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没有收到代表团或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收到代表在本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意见82件,其中围绕城建交通方面建议意见27件,占32.9%;围绕城镇环保方面建议意见11件,占13.4%;围绕国土规划方面建议意见2件,占2.4%;围绕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建议意见1件,占1.2%;围绕教育方面建议意见3件,占3.6%;围绕经济发展方面建议意见4件,占4.8%;围绕农林水方面建议意见22件,占26.8%;围绕人事福利民政方面建议意见6件,占7.3%;围绕文化设施方面建议意见6件,占7.3%;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2020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5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全县10个镇,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材料、实地察看、走访代表等方式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委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等组成,同时还要求主要承办单位分管领导陪同前往,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建议意见。
通过深入开展督查活动,有效促进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确保了民生项目有序推进、见效落实,促进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切实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增强了代表、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