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定】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既是党加强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保障,也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不论事项是否复杂,不论程序繁简,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重大事项决定权当作对人民负责的一项权利来行使。
定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各重大事项作出了《关于定安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定安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关于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政府办理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定安县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于批准2020年定安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9项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