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三方”(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协调机制(这种协调机制,由各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派出代表,组成协调机构,对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对拟订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以及涉及三方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提出建议),不断加强劳动仲裁调解成效。一是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办案工作程序。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3件,审结案件363件,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