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1月,普洱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出台。
2月15日,普洱市司法局对获得“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大金牌人民调解能手”的人员进行表彰。
2月16日,全市司法局长会议召开。
2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社区矫正岗位能手的决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普洱市司法局关于给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记功的决定》《普洱市司法局关于给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表现出突的个人嘉奖的决定》印发。
3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普洱市司法局关于给予局机关张英等六名同志2011年度个人嘉奖的决定》《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1年度文明科室、先进科室的决定》《普洱市司法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开展“四群”教育巩固提升“三五”群众工作法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
4月10日,思茅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全市57名代表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出席大会。
4月18日,云南省政法委副书记朱家美、省法院副院长王树良、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若昆、省公安厅副厅长蒋平、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和亚宁及全省16个州市参会领导共190余人到普洱司法局公民法律咨询大厅进行参观指导。
4月19日,云南省司法厅厅长何剑文调研普洱市司法工作。
4月21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启动会召开。
5月10日—12月10日,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百千万”活动。
5月7日,中共普洱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普洱市司法局荣获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5月22—25日,普洱市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部一行25人赴石屏、建水学习考察“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经验。
6月13日,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印发。
7月6日,普洱市法制宣传教育暨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主持会议,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领导出席会议。
7月24—28日,普洱市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行24人赴上海市普陀、杨浦、黄埔、金山四区学习考察发达前沿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8月6日,《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的决定》下发,普洱市有8名人民调解员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8月8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普洱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下达,批准普洱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立项建设,建筑面积1767平方米。
8月9—10日,全省法律援助普洱经验学习推进会在普洱市召开,省司法厅、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全省各州市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员及业务骨干,省直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员150余人参加会议。
8月16日,普洱市人大调研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8月26日,中共普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思茅区司法局相关人员和武警普洱市支队官兵共同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颁布施行三周年宣传活动。
9月14日,普洱市举办首期“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刑释解教人员,共有41名学员培训结业。
9月,《普洱市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司法局在职领导干部和科室联系本局同级离退休干部方案》印发。
10月11日,普洱市司法局公民法律咨询大厅工作经验被云南省司法厅以“普洱经验”向全省推介,要求各州(市)推广学习。
10月29日,普洱市7名人民调解员荣获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
11月29日,“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届篮球运动会暨法制文艺汇演”在景谷县开幕,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普洱市人大副主任罗维祥、市政协副主席刘丽春等领导和市级有关部门及景谷县领导出席开幕式。
11月,云南省司法厅向西盟县派驻执业律师和公证员推进“法律服务边疆行”活动。
是年,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云南省司法厅表彰为“首届云南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