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月6日,普洱市思茅区司法局倚象司法所获得司法部“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1月8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俊明率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到普洱调研指导法律援助工作。
1月17日,普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边境一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2月26日,思茅行署司法局工会委员会更名为“普洱市司法局机关工会委员会”。
3月26日,全市司法局长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
3月,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4月,普洱市律师协会获普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优秀协会”荣誉称号。
5月,普洱市司法局成立党委办公室,并配置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沈敏和律师协会会长黄永东一行5人到普洱市慰问两名来自广州的“1+1”中国法律志愿者律师;全国普法办对2010—2012年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普洱市景谷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万法律援助明白人”活动实施方案》《普洱六大律师法律服务分团工作方案》。
6月5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劳教(戒毒)局党委书记、局长施胜中一行到普洱市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到普洱市澜沧、孟连、西盟、景谷、思茅区5县(区)的9个司法所进行督导检查。
6月18日,普洱市司法局成立“普洱市法律援助专家库”,“专家库”由16家律师事务所组成。
6月,普洱市司法局启动普洱市六大律师法律服务分团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7月26日,“2013年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金牛现场会暨社会管理典型案例”颁奖典礼上,普洱市司法局获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示范基地”,选送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获创新社会管理最佳案例,为云南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7月,《普洱市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2013年度普洱市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创先争优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
8月,中共普洱市委编办正式批复,普洱市县(区)司法局政工室主任按副科级配备。
9月,普洱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0月23日,普洱市司法局印发《普洱市司法局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10月,普洱市社区矫正业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召开;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弘扬法治 构建和谐”摄影、书画、演讲比赛举行;普洱市各县(区)司法所依法规范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
11月18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调查组到市司法局进行工作评议动员。
11月28日,“普洱市司法局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调研领导小组”成立。
11月,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决赛”在云南电视台演播大厅圆满落幕,普洱市律师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主任李永健、副主任杨彦萍与省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有关人员到普洱就“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12月27日,中央组织部、人民网、国家行政学院、人民日报内参部、省司法厅等单位共同为普洱市司法局“全国创新社会管理示范基地”揭牌,并召开以“创新社会管理看普洱”为主题的现场会,观摩普洱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12月30日,《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单位表彰的决定》印发。
是年,印发《关于在全市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