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2月27日,普洱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社区矫正经费按矫正对象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3月20—25日,市司法局司法所长培训班举办,省司法厅副厅长吉志勇参加培训班启动仪式,省厅基层处、矫正处作具体业务培训。全市103个司法所长、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矫正股长参加培训。
4月8日,市司法局决定对杨朝元等10人给予2013年度工作嘉奖;决定对在首届“云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康玲等7人给予嘉奖;丁文生等7人被授予201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4月28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李东升为普洱市司法局局长。
4月,《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及奖励办法》《普洱市10县(区)司法局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普洱市司法局2014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队伍的通知》《普洱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率队的“法援苍生”调研组到普洱调研。
5月7日,普洱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检察、清理活动督查。
5月20日,普洱市移民局法律服务办公室成立,由市司法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任,市移民局1名副局长任副主任,市司法局和市移民局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
5月,普洱市司法局联合市社保局和市总工会开展“尊严工作——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召开全市基层司法所长暨社区矫正干警体能训练会议。
5—8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宣讲活动举办。
6月5日,“普洱市公证法律服务团”组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一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普洱市工作部设立。
7月,中共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军受司法部邀请赴京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总结表彰暨派遣工作会。
8月20日,第三届普洱市委第5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并于9月1日印发。
9月19日,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普洱市司法局思茅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下达,批准普洱市司法局和思茅区司法局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其中市司法局1160平方米、思茅区司法局590平方米。29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洱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下达。
9月,普洱市司法局《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开展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实施意见》《普洱市司法局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普洱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监控管理正式启用。
10月7日,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发生6.6级地震,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急动员,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10日,市司法局派出人员到景谷县看望慰问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并拨款20万元支援景谷县司法行政系统抗震救灾。
11月4—5日,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继延一行到普洱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11月,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坚守忠诚的赞歌”先进典型巡回宣讲活动在普洱举行。
12月25日,普洱市司法局、思茅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在北郊白庙片区开工建设。
是年,印发《普洱市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加强普洱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市属各单位签订《普洱市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