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96—2000年普法教育(简称“三五”普法)
1996年是实施“三五”普法规划和执行国家“九五”计划第一年。“三五”普法正值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总结前两个五年普法教育经验基础上,及时对各级领导成员进行调整充实,成立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法办事机构。出台《思茅地委“三五”普法规划》,通过《关于在全市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是年征订普法教材5582套;组织相关单位观看《省委领导法律知识讲座》录像片4场,收听讲座干部职工151人。同时,结合“严打”斗争,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活动。
1997年,全地区上下进一步健全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部分县(市)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且安排专项经费,以保证“三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在“三五”普法中,全地区各县(市)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来抓。全年订购“三五”普法教材8.9万册;县(市)举办“三五”普法骨干培训,参训人数1400余人;配合禁毒专项斗争,利用宣传车、广播、法律咨询、报纸、标语、放映录像等方法开展禁毒法制宣传,与有关部门联合制作《禁毒在云南》《毒品的危害》录像带150盘,发至地直机关及各县(市)各单位、乡(镇)播放,全年,全地区播放禁毒法制录像1968场,观众258478人。“三五”普法亮点是采用现代化宣传手段进行法制宣传,在地区有线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栏目,播出10盘法制录像带;与思茅广播电视台合办“法制园地”,宣传新《刑法》等有关法制内容,全年播出50期;分10讲播出新《刑法》辅导,同时播出大量法制新闻报道。组织地县(市)司法工作人员汇同各相关单位利用宣传车、广播、录像等开展“三八”维权周、全国“6·26”禁毒日等宣传活动。
1998年,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思茅地委中心组学习《刑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利用现代化宣传媒介优势,与地区广播电台合办《法制园地》栏目,以《法制新闻》《法律顾问》等为重点播出内容;与公安、宣传等部门配合,举行大型禁毒展览,参观人数4.5万人;组织2万名学生参加“热爱生命,远离毒品”签名活动;组织8万余人参加1998年全民普法考试。是年,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并有新突破,11月9—13日,举办1期以地直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参训83人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等6部法律知识,进行统一考试。同时,推行“三五”普法合格证制度,发放合格证7.5万册;组织拍摄宣传景东监狱改造生产取得成果专题片《一所特殊的学校》,在思茅电视台进行放映,以争取广大群众对监狱和监狱改造工作的理解、支持。
2000年,制定《思茅市“三五”普法检查考评验收实施方案》,抽调人员对市属49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进行考评,普法合格率100%。全市“三五”普法工作,经地区检查考评和省普法办抽查,被评为优秀;全市有13个单位、92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照“三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要求,司法局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四法”知识培训,全年举办干部培训班7期,培训干部476人;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34期,培训骨干4196人;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1次;放映法制录像17场次;法制文艺演出6场;讲授法律课28场;出法制专栏、板报63期;张贴宣传标语562条,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3次。是年,调整充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从原有16人增加到20人。进一步抓好推行执法责任制示范工作,通过培养、总结、宣传、推广,推动依法治市工作上层次、上水平,城区实施治理工作面达到90%,乡(镇)、村社达到75%以上。
“三五”普法工作通过各检查组检查考评,思茅地区10个县(市)均获得91分以上优秀成绩,普洱县以99.7分名列全区榜首;被抽查地直54个单位中,合格率100%,优秀率61%。其中,地区供销社、思茅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农业银行、保密局、财政局、国税局、卫生局、土地局、宣传部、教委10个单位被推荐为先进单位,全区30个先进单位和60名先进个人受到地委、行署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