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2016—2020年普法教育(简称“七五”普法)
2016年,普洱市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关于在全市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实施意见》《普洱市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继续引导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树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理念,与市属各单位签订《普洱市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状》,建立相应制度和机制,实现全市普法责任落实率90%以上。
年内,制定实施《普洱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意见》,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中,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内容;在“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村法律明白人三个重点对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开展模拟法庭等适合青少年特点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作用;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促进社区和谐。推动有关部门制定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做好并指导督促全市各县(区)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终端等媒体上开设《法治在线—以案释法》栏目。指导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服务窗口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播放以案释法节目,扩大以案释法覆盖面和影响力。播出《法治普洱》普法栏目53期,同时利用租用两个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和普洱茶城网信息发布等形式推动普洱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生命力。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参与平安建设、创建文明城市”集中宣传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年内,全市有813个单位33956人通过“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完成在线学法正式考试,全市参考率95.41%,及格率95.09%,其中,市直165个单位8715人参加考试,参考率97.82%,及格率98.25%;10县(区)648个单位25241人参考率95.27%,及格率95%。
2017年,结合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际,开展“十个一”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1)启动以“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万家”为主题“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把7月18日—8月18日确定为“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月”,把每周六确定为集中活动日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2)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万家”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印有法制宣传内容雨伞、手袋、围腰等生活用品,同时开展问卷调查;(3)组织开展普洱市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市法治宣讲活动,从全市推选出28名律师和法律专家学者组成普洱市法治宣讲团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解读、《宪法》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在全市范围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组织开展普洱首届“加强全民普法、共创和谐普洱”法治摄影展,展出120幅记录普法人工作风貌摄影作品;(5)组织发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致全市公民的一封公开信》;(6)设计制作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创建文明普洱”公益普法宣传品发进行宣传;(7)编写一批“法律六进”相关书籍,赠送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8)建立一批法治公园和法治文化长廊,同时在公交车站台、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服务大厅和窗口等公共场所设置一批普法公益广告牌;(9)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10)建立一个普洱市普法微信公众号。
2018年,督促引导各单位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宪法》宣誓、设置宣传栏、播放宣传标语、发放单行本和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巡回宣讲暨普洱市2018年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全市1200余名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参加讲座;组织开展“百名法官、百名检察官、百名律师”《宪法》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全市200余名律师在世纪广场进行《宪法》宣誓活动;举办普洱市2018年“中国《宪法》边关行”活动,有3000多人参加活动,活动内容丰富,主题突出,通过法治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宪法》读本赠送、集中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全年开展各类法治讲座1050次。
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在全市各级学校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暨《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采取板报、主题班会、手抄报、诵读等形式将法治教育贯穿到日常教育学习中,同时在“12·4”《宪法》宣传日当天与教育部门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知识讲座,并组织700余名学生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普洱学院法学院普法志愿者用心准备适合青少年学生观看模拟法庭,进行实景模拟;同时根据青少年特点设计制作5000本《宪法》字帖、1万支《宪法》宣传笔,发放至青少年学生手中,抓好“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群体法治观念。
坚持“五用”普法模式,利用农闲季节或节假日,结合普洱实际,对族长、头人、寺庙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等当地具有较高威望群体进行法治宣传,并在各级普法讲师团中确定适当比例少数民族干部,运用少数民族语言开展普法,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明、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突出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加强寺观教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大力培养寺观教堂“法律明白人”,通过“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多种形式向信教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下发《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普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2018年“中国宪法边疆行”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10县(区)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推进以案释法活动,筛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典型成熟、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全市98名律师,189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和170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活动,省司法厅安排270名律师挂钩贫困村律师法律顾问,实现10县(区),30个贫困乡(镇),368个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法润脱贫”微信群368个,进群人民调解员2988人、驻村工作队员1728人,开展法治宣传、实时解答法律问题、进行线上调解;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宣传,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2018年9月上旬,完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及省督查组中期督查迎检工作。同时,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将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作为普法具体方式,注重普法效果提升,集中各单位优势,形成合力,为普法工作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