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开展
(一)安置工作
1999年,地、县(市)司法局协调有关部门,到监狱对服刑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同年,地区和县(市)均建立帮教组织,安置刑释解教人员403人,其中,原单位安置33人、落实责任田336人、从事个体经营34人。
2005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416人,解除劳教人员179人。
2006年,全市回归刑释人341人、解除劳教人员187人,回农村落实责任田432人、回原单位安置工作1人、社会救济4人、从事个体经营36人、其他方式安置9人,安置率91%。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开展延伸帮教,全年组织50余人次、10余个帮教小组到思茅籍服刑人员较多的监狱开展帮教活动,受帮教人数504人。团市委建立服刑人员困难子女助学基金,帮助服刑人员子女完成学业。
2007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422人、解除劳教人员141人,回农村落实责任田490人、回原单位安置工作1人、社会救济11人、从事个体经营14人、其他方式安置6人。
2008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319人,解除劳教人员42人。回农村落实责任田327人,回原单位安置1人,社会救济4人,从事个体经营11人,其他方式安置6人。刑释解教人员接受帮教人数355人。同时,积极开展延伸帮教工作,全市组织50多人次,10余个帮教小组到全市服刑人员较多的监狱采取书信、报告、现身说法座谈、亲人说教、乡情介绍等形式开展帮教活动。
2009年,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1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74人,解除劳教人员138人,落实责任田463人,社会救济24人,从事个体经营19人,以其他方式安置6人。
2010年,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50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74人,解除劳教人员32人,落实责任田432人,从事个体经营28人,社会救济8人,以其他方式安置30人。
2011年,全市回归刑释解教人员658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9人。其中,基层组织接回72人,人员自返584人。落实责任田560人,从事个体经营28人,原单位安置5人,其他安置方式43人。对1511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妥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生活困难的74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
2012年,全市本年接回刑释解教人员500人,自返263人。全年衔接刑释解教人员763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5人,一般帮教对象758人,帮教率100%。落实责任田695人,从事个体经营24人,原单位安置5人,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4人,其他安置方式32人,安置率达99.6%;截至四季度,全市应核实服刑在教人员信息1041人,已核实成功909人,核实失败80人,正在核实55人,核查率达95%。
2013年,落实责任田628人,从事个体经营44人,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7人,其他安置方式49人。
2014年,改进和加强衔接管控工作,建立信息对接、必接必送、建档帮教、资源共享的无缝对接机制。全市基层组织及亲属接回刑释人员879人,接回率为53.9%。全市衔接刑释人员1628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58人,一般帮教对象1470人。安置总人数1603人,其中,落实责任田1489人,自主创业18人,从事个体经营19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2人,其他安置方式73人,安置率为99.7%。
2015年,全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847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46人,一般帮教对象1601人,安置总人数1821人,其中,落实责任田1517人,自主创业25人,从事个体经营45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10人,其他安置方式224人,安置率99%。
2016年,全市安置总人数1404人,其中,落实责任田1165人,自主创业24人,从事个体经营21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14人,其他安置方式180人,安置率99%。
2017年,全市安置刑释人员2262人,其中,落实责任田1904人,自主创业43人,从事个体经营66人,企业和经济实体吸纳就业7人,其他方式安置242人,安置率达98%。
(二)帮教工作
2007年,积极开展延伸帮教工作,组织60多人次,10余个帮教小组到全市服刑人员较多的监狱采取书信、报告、现身说法座谈、亲人说教、乡情介绍等形式开展帮教活动,受帮教人数298人。
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接受帮教人数355人,受帮教率为98.3%。全市组织50多人次,10余个帮教小组到全市服刑人员较多的监狱采取书信、报告、现身说法座谈、亲人说教、乡情介绍等形式开展帮教活动。在“三八”国际妇女节由市妇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社会帮教团到省一、二、三女子监狱对普洱籍女犯进行帮教。
2009年,重点对2007年以来回归的“三假”刑释解教人员查找甄别。排查出5年在册刑释解人员2101人,走访1586人,排查1700人,帮教1658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各县(区)帮教领导小组分别到全市服刑人员较集中的监狱劳教所采取书信、报告、座谈、现身说法等进行延伸帮教,带去亲人的关爱,让服刑人员了解家乡的变化,安心服刑。
2010年,在春节和“两会”期间,对2095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对2223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建立谈心、“三帮一”、跟踪帮教等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人员对他开展一次谈心,确定帮教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对重点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三帮一”帮教小组,通过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的“四定”,把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有危害社会苗头,互相通报情况,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同时,10县(区)综治委牵头组成180多人的帮教团到本县(区)服刑人员较集中的监狱进行帮教。
2011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703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49人,一般帮教对象1654人,帮教率100%。
2012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982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8人,一般帮教对象1964人,帮教率100%。
2013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997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41人,一般帮教对象956人,帮教率100%。
2014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628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58人,一般帮教对象1470人,帮教率100%。
2015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847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246人,一般帮教对象1601人,帮教率100%。
2016年,普洱市衔接刑释人员1436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68人,一般帮教对象1268人,帮教率达100%。
2017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32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313人,一般帮教对象2007人,帮教率100%。
2018年,普洱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185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61人,一般帮教对象2024人,帮教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