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开展
2005年,普洱市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2005年4月开展工作到2006年12月,思茅区接受矫正对象87名,其中,缓刑86名,保外就医1名。期满解除14名,矫正对象73名。组织开展公益劳动516次5621人次,开展集体教育活动172次1884人次,解除矫正后走访37人次。
截至2010年12月,普洱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30人,解除418人。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312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14人,缓刑1151人,假释73人,暂予监外执行61人。其中,男性1236人,女性76人。累计重新犯罪3人。
2011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03人,解除60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413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6人,缓刑1230人,假释66人,暂予监外执行84人。其中,男性1296人,女性117人。重新犯罪1人。
2012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76人,解除657人,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32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5人,缓刑1507人,假释96人,暂予监外执行89人。其中,男性1597人,女性135人;撤销缓刑4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4人,警告5人次。
2013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78人,解除798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20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1人,缓刑1753人,假释161人,暂予监外执行105人。其中,男性1877人,女性143人。累计撤销缓刑4人,撤销假释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3人,警告40人次。累计重新犯罪4人。
2014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87人,解除945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62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4人,缓刑1889人,假释192人,暂予监外执行77人。其中,男性2012人,女性150人。撤销缓刑14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5人,警告91人次。重新犯罪5人。
2015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12人,解除1260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14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12人,缓刑1782人,假释165人,暂予监外执行55人。其中,男性1865人,女性149人。撤销缓刑14人,撤销假释4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9人,警告161人次。重新犯罪3人。
2016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74人,解除1280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08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2人,缓刑1835人,假释126人,暂予监外执行45人。其中,男性1871人,女性137人。累计撤销缓刑25人,撤销假释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4人,警告153人次。重新犯罪13人。
2017年,全市撤销缓刑19人,撤销假释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人,警告180人次。重新犯罪13人。
2018年,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25人,解除147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734人。刑罚执行类别为管制7人,缓刑1613人,假释68人,暂予监外执行46人。其中,男性1607人,女性127人。累计撤销缓刑19人,撤销假释1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人,警告162人次。重新犯罪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