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律师资格与律师事务所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普洱市的律师执业机构在1985年之前是法律顾问处,1985年之后为律师事务所。
一、律师资格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途径为:(1)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2)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的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为:(1)具有律师资格;(2)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3)品行良好。
1986年,国家开始实行律师资格考试制度,非经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2001年,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将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律师资格的取得统一为国家司法考试。2002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纳入国家司法考试。与此同时,考核授予律师资格的制度仍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