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表 彰
表 彰
司法行政系统恢复重建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在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负责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保障普洱改革发展方面作出积极的贡献。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普洱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
一、集体表彰
(一)部级表彰
1990—2018年,普洱市司法行政系统共获得集体表彰136项。其中部级30项,省级81项,市级25项。
(二)省级表彰
(三)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