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推进锰渣治理打好生态牌调研
刘振斌
(10月31日)
一、松桃河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
松桃位于重庆、贵州、湖南交界的“锰三角”的核心区域,2005年因涉锰企业污染问题被媒体曝光,原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以环监局局长为组长的调查组奔赴当地,协调三省市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了《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锰污染整治方案》。由国家牵头的专项整治的确改变了过去涉锰企业无序发展的局面,但历史遗留的大量锰渣渣场如今仍是难啃的“硬骨头”。目前全县有十余座渣库,锰渣存量约有1600万吨。松桃河流经松桃县的污染源主要来自渣场的问题,渣场渗滤液非常难处理,这是对松桃河水质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
二、松桃河水质污染的解决办法
松桃河水质污染,必须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应采取科学有效办法消除锰渣存量,控制锰渣增量,从根本上解决松桃河水质污染问题。我县按照“控制总量、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以消定产”的基本要求开展锰渣治理。目前,探明矿石储量7.2亿吨,远景储量10亿吨,锰渣历史存留759万方,约1600万吨,现投产治理锰渣量每年约45万吨,预期治理锰渣量每年约520万吨。
三、松桃河水质污染的思路及对策措施
我县采取化粗为精、化整为零、化有为严、化一为多的“四化”模式探索锰渣治理新路径。
(一)源头管理上化粗为精
坚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以“控制总量、杜绝增量”为原则,关停不符合现行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的涉锰开采、加工企业,清理核查涉锰企业年产渣总量、增量及治理锰渣存量能力,从摸排渣量、减产减渣、产渣治渣等方面入手,按照整改完成一家就复工复产一家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精准、精细管理。一是摸排渣量更精细。采取自行登记与第三方核查登记相结合的方式,对锰渣产生环节、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台账登记,对产渣情况清楚的企业自行登记;对产渣情况复杂、底数不清的企业,采取自行委托第三方核查登记的方式,准确掌握企业产渣底数,严禁未制定出台一厂一策整改方案的涉锰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实现台账登记管理共9家企业,出台一厂一策整改方案6家。二是减产减渣更精准。采取产量与产渣比进行达标考核的方式,倒推企业改变过去粗放式开采,鼓励企业增加投入,通过实施环保工艺技术改造,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清洁生产等方法,实施原料代替、电解锰渣减量化工艺改造,促进工业企业从源头减量,严禁技术落后、产能低的粗放式企业复工复产。目前,进行工艺技术改造企业9家,复工复产6家,氨氮处理能力约为每年480吨。三是产渣治渣更“精神”。建立涉锰企业按利润比投入治渣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治渣技术或者与治渣企业合作等方式消化自身产渣量,由县锰行业协会牵头,采取相关企业缴纳锰渣无害化处理保证金的方式,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及环保责任,打造涉锰企业转型发展的“精神”局面。目前,每吨锰渣缴纳保证金10元,1万吨产能每月缴纳10万元。
(二)锰渣处置上化整为零
坚持“消化存量”的原则,引进中科见地、北京净界、武陵锰业等3家企业,投入600万元设立锰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聘请3位院士、22位正高级专家教授开展技术研究,成功打造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大宗固废基地,打响锰渣存量治理攻坚战。一是制备透水砖及路基材料处置一批。通过添加25%锰渣、55%砂石、10%水泥、9%其他固废、1%添加剂进行搅拌、加工、压模等系列工序生产透水砖处置一批;通过添加40%锰渣、41.5%砂石、8%水泥、10%其他固废、0.5%添加剂进行搅拌、加工等工序生产路基材料处置一批。目前,计划制备透水砖生产线8条,建成1条,预处理生产线2条,建成1条,年产锰渣透水砖4亿块,现产锰渣透水砖5000万块,年消耗锰渣约45万吨。二是固化稳定化治理处置一批。采用固化稳定剂对锰渣进行处理,通过发生固化、稳定化等方式降低其迁移能力,改变其赋存形态,实现锰渣固化稳定化处置一批。目前,该技术已完成贵州松桃1万吨锰渣固化稳定化治理+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投资2.7亿元,建成处理生产线4条,年处理能力130万吨,项目已申报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三是浸出渣无害化处置一批。通过利用逆流洗涤系统、锰回收系统、混合晶体回收系统等一体的专业系统工序,将酸浸出渣和水,表面活性剂按一定比例混合,经过高速剪切洗涤、高速螺旋洗涤等逆流浓差洗涤后,最后将洗渣送入无害化处理系统,实现浸出渣无害化处置一批。目前,正在建设5万吨/年锰酸浸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一条,预期建设25万吨/年锰酸浸渣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一条。
(三)贮运监管上化有为严
坚持“强化监管、从严执法”的原则,加大锰渣产、运、消、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使贮存管理、运输管理、转移管理等制度“严”起来,将制度“抓”起来,把空子“堵”起来,严防各类污染事件发生。一是严格贮存管理。根据现行工业固废贮存管理相关规定,从工业固废分类、贮存及保护措施等三个方面入手,对现有贮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检查,通过排查Ι类工业固废与Π类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及贮存,准确掌握储存、处置场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专人看管及进行进出料物台账登记等情况,实现对锰渣贮存的严管理。目前,共有渣库21个,其中闭库14个,运行库7个,渗滤液收集系统21个。二是严格运输管理。通过建立运输制度管理台账、转移监管设施台账及从业人员管理台账等“三本”台账,准确掌握工业固体废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的准入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通过封闭式运输、配备定位系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和电子锁等转移监管设施,准确把握运输过程情况,通过组织定期学习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对一般工业固废知识、事故应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的掌握。实现对运输环节的“严”管理。目前,共建立运输管理制度4个,开展学习培训3次。三是严格转移管理。针对锰渣转移省外贮存、处置的情况,采取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与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磋商同意后方可转移的方式,对锰渣转移进行管理,并如实记录各类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及去向,进行废物出入库、交接及流转登记。目前,建立锰渣转移管理制度5个,废物出入库台账21本。
(四)奖补措施上化一为多
根据锰产业转型发展的需要,引进涉锰技术与资金共同参与锰渣治理环节,采取鼓励技术创新、支持成果转化、扶持规模生产及奖励推广应用等方式,鼓励支持涉锰综合利用企业入驻松桃,促进锰产业长足发展。一是鼓励技术创新。出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涉及锰渣综合利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同时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涉锰综合利用相关发明专利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等政策,鼓励涉锰企业围绕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创建技术中心,推动科技攻关。目前,已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各1项,相关发明专利共计23件。二是支持成果转化。出台对新实施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含工业中试)投产后给予总投资5%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总投资1亿元以上或年利用锰渣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另行“单议”或以股权、债权入股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成果转化。目前,已完成锰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投产1家、工业中试1家。三是扶持规模生产。针对以锰渣为原料生产符合标准的砂浆、装饰材料及微晶玻璃等建材产品的各类涉锰综合利用的企业,采取年利用锰渣量1万吨~20万吨(包含20万吨),每吨补助6元,年利用锰渣量20万吨~50万吨(包含50万吨),每吨补助7元,年利用锰渣量50万吨以上的,每吨补助10元等方式,扶持企业规模治渣。目前,利用45万吨锰渣量1家,工业中试1万吨锰渣量1家。四是奖励推广应用。采取实际使用锰渣建材制品中锰渣量对施工单位进行奖补的方式,对使用锰渣建材制品使用施工单位进行每吨8元的补助,以促进施工单位对锰渣制品的支持和选择,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目前,已进行政策的宣传和推广,达成意向合作施工方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