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第30次会议】 10月29日,三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萍主持,县人大副主任易尚银、张克伟、刘开宙出席会议,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通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县监察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听取关于对县财政局等3个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工作报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作的工作情况报告,并研究相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职人员作拟任职发言。会议认真审议《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评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决定任命安勇为三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命杨维为三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决定免去杨政诩的三穗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免去龙克应的三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潘年安的三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