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压实政治责任】2020年,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共96个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完善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约谈31317人次。举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99个。坚持失责必问,对寨英镇“5·1”较大冒顶片帮事故发生进行追责问责。协助县委制定《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关于建立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实施意见》,完成95个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任务,发现问题1519个,并督促逐一整改。全年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3个、党员领导干部12人,其中立案处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