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21年1月,海口市文明办组织召开2018—2020年度海口市“文明家庭、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评审工作会议。4月8日,组织召开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市文明委全体会议,对新一届海口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共89个集体和个人(文明村镇19个,文明单位20个,文明家庭10户,文明校园20所,先进工作者20人)进行表彰,并宣布市文明委经过复查决定保留的243个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印发《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关于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海口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关于撤销荣誉称号的海口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省、市级的文明村镇123个(国家级12个,省级37个,市级74个)、文明单位158个(国家级25个,省级43个,市级90个)、文明家庭92个(国家级3个,省级20个,市级69个)、文明校园107个(国家级3个,省级25个,市级79个),累计建成文明生态村243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