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二级目:城市管理
2020年,对全县6家燃气企业、40个燃气销售门点、8家餐饮场所进行检查,检查156人次,发现一般隐患56起,执法人员当即下发期限整改通知书16条,整改率达100%。并对相关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经执法人员跟踪显示,各企业已如期整改到位。贯彻落实《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规范燃气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燃气企业的审批、年检流程,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