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保障制度】 2021年,海口市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9批次、316个集采药品落地实施,并组织开展人工晶体、冠脉支架等12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2次,拨付结余留用奖励金897.74万元。加强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开展海口市药品、医用耗材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行动,对市属42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督导。依托海南省医药价格综合监管平台,对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回款结算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每季度定期通报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药品采购任务量和按时拨付药品款等情况,每个集采年度周期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针对短缺药品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参加重庆联盟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短缺药品的供应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