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2020年,全县22个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缴存保证金、开设银行专户项目、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缴纳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张贴维权告示分别为100%、95.46%、95.46%、95.46%、95.46%、100%、100%、100%;收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项目收缴工资保证金763.23万元(其中保函366.19万元),退还工资保证金259.66万元;政府划拨应急周转金190万元。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地专项检查巡查60批次,涉及各领域民工5600人次;对制造业、服务业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20批次,涉及20家企业1200余人,发出一次性告知书150余份。完成企业诚信评价25家、企业书面报告审查26家、企业劳动用工备案20家;办结国家、省、市、县交办网络舆情8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80批次,人社部门通过程序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0件,涉及劳动者63名,追回工资59.69万元;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化解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6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