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2020年,要求各场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账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严格宗教活动报备程序,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疫情期间,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暂停场所一切宗教活动。按照要求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查堵工作,检查功德箱、二维码、佛道教商业化、烧高香等整治工作。落实“四员”机制建设,明确县级督导员、乡镇联络员、场所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职能职责,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各项制度,按制度管理宫观寺庙,规范宗教事务,服务信教群众。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新建、改(扩)建、乱搭乱建等宗教联合执法工作,提高宗教活动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会同县委统战部、公安国保等部门经常到宗教活动场所检查调研,研判宗教领域问题,防止宗教渗透。对本地区各类宗教组织2020年以来举办在校学生假期学习班、培训班、托管班和夏令营、冬令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举办班次的类别、数量、招生对象、人数、教授内容及办班主体等。严控未成年人信教,采取在宗教活动场所提示不准入内、不允许参加宗教活动、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等不准面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慈善活动等措施加强预防。做好2018年取缔后7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管控工作,对基督教重点人员按属地管理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包保跟踪教育、引导,对依法批准的一处基督教临时聚会点加强管理,确保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用2020年省级宗教工作经费2万元建设长坪乡飞灵山寺悬崖步道栏杆40米,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