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2021年,宁远县工改办妥善解决职工社保问题,做好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保险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而不是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先后到市工改办、冷水滩、蓝山、道县等县区咨询调研,准确把握政策,耐心解释答复,消除职工疑虑。解决企业原被处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对因违反计生政策、厂纪厂规被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130名职工的社保,由县人社部门核实认定其工龄,补缴其被处理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补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处理好水泥二厂、高螺厂等企业的改制遗留问题。水泥二厂改制时,留下6亩土地及2栋房屋用于临时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后水泥二厂土地重新拍卖,部分职工因这一问题上访。经调阅档案资料,走访改制工作组成员及知情人,拟订6亩土地及2栋房屋处置方案,发布公告,动员水泥二厂无房职工购买。高螺厂职工因高螺厂实行两轮改制,对舜峰高螺公司提出股份要求,县工改办与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一道,查阅档案资料,寻找政策依据,给予明确答复,高螺厂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