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2021年,定安县纪委监委坚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留置、限制出境、处分等事项41件次,向县委请示报告县管干部初核、立案、留置、处分60人次。落实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制度,会同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镇纪委书记、副书记8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6名,并对派驻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年度履职考核。组织召开工作务虚会、监督工作专题会、案件质量分析会“三会”,实行分片协作、结对联系、“镇案县审”等工作机制,分别指导和督促镇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24起和25起,协审镇纪委案件2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