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纪检监察
二级目:重要活动
作者:县纪委
【专项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陈凤娇代表县监委在定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在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时,县监委副主任、委员到会听取意见。会议通过了《定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定安县监察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