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援助惠民生。2021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宗,其中民事类案件413宗,刑事类案件47宗;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7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8万余元,其中农民工311人次,追索劳动报酬80.24万余元。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资源通过12348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1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工作站点接待群众来访663人次。安排律师参与“12348”热线值班55次,在线解答法律咨询1099人次。同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一中心十站点”,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县政务服务中心投放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共12台。公职律师共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13件,参与起草、论证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0件,参与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重大合同16件,参与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和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案件84件。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全县共有26名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全县126个村(居)。村(居)法律顾问全年共通过村(居)微信群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案例等累计达3556条,为村(居)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建议81条,提供法律咨询469人次,开展法治宣传(讲座)779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1宗,为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7件。11月,定安县司法局荣获2021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4名村(居)法律顾问荣获全省优秀村(居)法律顾问荣誉称号;2名村(居)法律顾问撰写的土地纠纷案例在省司法厅举办的全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案例评选活动中入选十佳典型案例。12月,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交流培训会在我县召开,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白塘村委会、定安启航安置帮教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