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 2021年,县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两节”“两会”期间及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3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排查做到“五清”,即犯罪事实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监管责任清、思想动态清。利用社区矫正定位手机APP管理平台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上线定位次数不少2次,做好定位记录,实时监控警报,在使用手机“APP”的基础上增加使用“钉钉”签到、元道经纬相机、微信管理群加强监管。为确保“审”“矫”工作有效衔接,县司法局认真做好每一件社区矫正审前调查,确保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确需外出探亲、就医或因工作需要外出的,县司法局按照审批权限严格把关审批备案归档,离岛外出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详细注明外出原因和留下当地联系人、联系方式,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外出结束及时到司法所报到并填写销假单。以多种形式开展社矫对象的集体教育,邀请海南伊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辅导教育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摆脱心理障碍,提高自我认知、树立生活信心、平衡心理冲突,塑造健全人格,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融入社会,先后总共集中开展活动2场133人次。8月,在126个村(居)委会建起社区矫正工作站,依托和发挥基层力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情报信息监测、法律法规宣传。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成,打通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成为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前沿“第一哨”、帮教帮扶工作的“主阵地”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名片”。2021年,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3人,累计开展入矫评估101人,办理入矫67人,解除矫正87人,训诫22人,警告2人,临时救助9人,帮扶4500元,重新犯罪0人,组织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755人次,开展上门走访2472人次。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产生的较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也无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制造任何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