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管理】 2021年,县城市管理中心租用定安县定城镇春内村委会芳塘村(定富路6千米处)的空地作为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并投入使用,通过设立建筑垃圾及园林垃圾分区的方式进行管理,安排人员值班、车辆进出登记,防止建筑垃圾混入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引导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自行运往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理;无自运能力的,自行与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托运手续。贯彻落实省整治办《关于海南省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指导各镇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科学选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立路标指示牌、告示牌、围挡等,统一派车转运至县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或联系资源化利用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