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经济监督管理
二级目:食品药品监督
【特殊药品监管】 2021年,结合工作实际,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对零售药店、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全县27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75家个体诊所、123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经营企业有违法违规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为,未发现医疗机构超资质使用特殊药品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特殊药品经营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