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诊疗量】 县级医院能够开展普外科、骨外科、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传染科、儿科、妇科、产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科等各类业务,大部分疾病均可在县内得到有效治疗。农场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承担常见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一般急救和门诊医疗等群众基本医疗保健业务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等职能。2021年,全县总诊疗1438340人次,其中门急诊1380248人次;总收入39390.4万元,其中医疗收入25410万元,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8910.7万元;全县医院出院病人214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