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社会民生
二级目: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 通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低收入人群的良好氛围。全年,认定低收入家庭359户1361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核对,撤销521户1888人。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042户2103人,其中:农村1989户2050人,城镇53户53人,共发放供养金1668.325万元。全年,全县共有全失能特困人员94人,半失能特困人员94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金357.5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