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任务经验做法被专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人民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作专题报道,新华社以“内参清样”专呈中央领导。全年受理信访举报588件,立案1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成功劝返1名失踪21年、被列入天网行动人员。连续三年立案查处力度不减、信访举报总量连续三年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从严管党治党】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交流研讨35次,职工会专题学习41次,开展调查研究28次,创新开展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步迈上新台阶。围绕把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落细这条主线,紧扣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监督。第一时间部署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防汛救灾、煤矿安全、制止餐饮浪费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水利部河湖管理检查及“清四乱”进驻式督查问题整改。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县管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覆盖率分别达92.4%和100%。高效处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交办的20件问题线索,以及中央巡视组对重庆开展常规巡视对云阳交办的64件问题线索,加大典型案件查办力度。坚定不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围绕“七看”开展日常监督,严格监督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覆盖参与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64次,约谈党组织负责人39人次。严格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785人次,5人“亮红灯”,选人用人风清气朗。
【政治巡察】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完成十四届县委第十二、十三轮对25个县管党组织、121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1056个,移送线索51条,立案1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组织处理40人。对县管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率分别达到92.4%和100%。3月11日,启动对8个县管党组织的十四轮巡察和对2个县管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建立县管党组织和村(社区)延伸巡察监督清单,分板块穿插安排轮次,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和村(社区)延伸巡察。严格执行“7+1”报备制度,及时向市委巡视机构报备巡察年度计划、重要工作安排、巡察制度建设情况等重要事项。市委巡视办专项检查时对云阳作出高度评价。建立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深化巡察整改监督“三方联动”机制,组建6个督查组,对第一至九轮47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县通报。40个巡察政治“画像”结果在县委选人用人中得到运用。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监督检查,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脱贫攻坚全覆盖、拉网式专项督查,通报6期,督促整改问题126个。督促抓好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的落实,防止因疫因灾致贫返贫。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既协助县委加强面上问题整改的监督,又抓好自身问题整改,推动“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以及日常督查、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坚决纠正松劲懈怠、作风漂浮、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
【纠正“四风”】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常态化推进重要节假日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廉洁过节“套餐行动”,打好廉政提醒、通报曝光、监督检查、宣传总结四位一体“组合拳”。推送廉政短信33万余条。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做到精准打击、严查严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件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深化违规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费问题专项治理,紧盯隐形变异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放职工福利300余万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6件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监督履职】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09件,立案1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依法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严肃查处规划自然资源系统系列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严守办案安全底线,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2020年开展“走读式”谈话366人次,未发生一起审查调查安全事件事故。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成功将列入天网行动外逃21年的原江口镇千丘小学副校长李伦林追回,完成销号。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创新“末端支付责任制”“项目入库责任制”,推行“一网通”“一码通”“一卡通”,打造主体监管监督三个责任“闭环监管体系”,高质量完成市委、市纪委监委交办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试点任务。试点以来,实施扶贫项目845个,涉及资金8.7亿元,减少中介费用、节约项目投资1600余万元,项目如期完工率提高26%,资金如期拨付率提高24%,限额以下(400万元以下)扶贫工程项目发包环节节资率达5%,初步实现“花钱少、质量好、效率高、无腐败”目标。经验做法被专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人民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作专题报道,新华社以“内参清样”专呈中央领导。在试点基础上,点面结合全覆盖开展“以案四改”,坚持把“说”与“改”贯通起来,从审查调查一开始及全过程都强化“促改”意识,以案件剖析、纪检监察建议促进“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贯通融合,把治理、监管、制度、作风等深层次问题改到位,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810人次,占93%;第三、四种形态处理61人次,占7%,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做好容错纠错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启动容错纠错机制3次,对7名党员干部减轻或免予处理,为28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做实受处分人员回访和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回访260余人次,纠正处分执行不到位6人次,追回违规发放资金3.48万元。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44场次,受教育对象2万余人次,10人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说明问题或投案。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推进“四个监督”贯通融合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县任务清单和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力量互融、措施互助、成果互享等工作机制。按照深入推进市以下垂直管理和统一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纪检组查办案件以县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完成县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情况调研摸底,在设党委的8家县属企事业单位设置纪委。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室运行机制,更好发挥村(居)监察监督员作用,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信访举报】 2020年,云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结合云阳实际,优化办理流程,形成由1个“管理台账”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纪委监委领导定时接访”“县级领导包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清零”“无回复不了结”“红黄绿预警”“季度通报”“三级约谈”“整治诬告、乱告、不实举报”等8项制度组成的“1+8”信访举报办理矩阵,形成闭环管理。召开集体约谈3场次、约谈信访问题突出乡镇主要负责人11人次。完善战区负责制,创新推出“双交办”机制,即交办涉事单位党委进行协调解决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全面复查。该制度施行以来,全县多次重复、越级访重点人员由43人减少到13人。开展信访举报件积案清零“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县2018年以来信访举报件存量“大起底”“大清仓”,基本实现“零暂存”。2020年信访举报总量、重复访、越级访,同比分别下降17.6%、33%、37.4%,实现“三下降”。
【县廉政教育中心建设】 中心位于盘龙街道三龙社区5组,距城区18千米,占地653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99平方米,总投资5800万元,可同时留置8人。中心设警示教育区、办案区、生活区、后勤区四个部分,各区绝对独立。警示教育区设“警示教育展厅”,融入云阳特色,探索实践“科技保障、人机结合”运行管理模式,实现留置对象无人近身看护的“智慧留置”;留置对象实行“住、审”分离,监控实行男女分设,可实现机关总指挥室远程指挥,同时预留对接市纪委监委端口。
【结对帮扶】 2020年,县纪委监委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详细了解情况,召开院坝会、编发微信短信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项惠民政策,让群众明政策知实惠。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24户贫困户,切实用心用情真帮扶,有力地助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群众增收。
【机关建设】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8个机构,下设云阳县廉政教育中心1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59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共设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7个派出监察室。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47名,参公编制9名,领导职数33名。派出监察核定行政编制35名,核定领导职数7名。
全员培训 坚持一期一主题,针对性制订培训计划,将每周五固定为集中学习时间,确保培训对象全覆盖。组织线下培训18次,参训3000余人次,开展跟班培训5轮25人次,选派5名年轻干部到江口镇、南溪镇等化解突出信访举报问题25个,上派6名同志参与市纪委监委专案等工作。2020年,共调整干部5名,其中提拔重用2名、交流调整3名,选拔充实干部7名。
自我监督 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做好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准备事宜。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精准研判排查不同岗位用权特点和风险点,健全完善内控机制。通报正、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全县共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0人,其中,诫勉2人,批评教育6人,书面检查处理2人。调整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干部1名。
党的建设 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学、系统学,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35次,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41次。扎实做好城市社区共驻共建等基层党建工作,先后派出24名机关党员配合柏杨湾社区、莲花池社区、杏家湾社区抗击疫情,6名同志到柏杨湾社区开展国庆夜间巡逻,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到柏杨湾社区上党课1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对问题销号实行清单化管理,持续推进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以扶贫慰问、社区服务等内容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月一次支委会,安排本月工作,总结上月工作;支部书记或者支部委员一季度一次党课教育,一年一次组织生活会,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总结;机关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共24516元。严格标准、程序发展新党员1名。认真开展入户慰问活动,对辖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失独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围绕做合格党员标准,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巡视反馈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室,做到整改“内容、目标、措施、人员、时限”五个明确,确保整改方案可落地、可监督。